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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模式研究

来源:保护基金  作者:dengzk  时间:2010-01-26 10:13

  摘要

  证券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基石,其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将直接影响证券市场的繁荣与稳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作为经海外证券市场发达国家实践检验证明对于树立投资者信心、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证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制度安排,其运作模式事关投资者保护制度能否成功实践,尤其是对于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证券市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成功运作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处于转轨时期的我国证券市场系统风险能否妥善解决,还关系到能否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从而完善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此,本文在对海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模式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对于建立中国特色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模式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并提出了我们的建议。本研究共分6个部分。

  第一章导论部分,我们主要介绍了证券投资者保护问题的由来,同时对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说明,在此基础上对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进行了介绍,最后强调了在我国进行此项研究的迫切性和现实意义。

  第二章证券投资者保护理论研究与相关文献综述,在这部分里我们首先对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的几种理论进行了介绍,并对国内外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文献综述进行了简要地回顾。

  在第三章里,我们通过收集2002年来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侵权事件的处罚决定,对我国证券市场转轨时期证券投资者权益侵害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并结合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对现阶段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的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这些研究我们对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行了剖析,为此后的模式选择奠定基础。

  第四章,通过对海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模式,包括海外证券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建立的背景和法律依据、组织模式、资金募集,运用等各个环节的比较研究,对资本市场发达国家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为核心的投资者保护制度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为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功能定位以及运作模式的选择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之处。

  第五章是本文的重点,通过前面一系列研究,我们对于在我国建立既能满足现阶段投资者保护需求,又能够适应未来证券市场发展对投资者保护工作要求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模式提出了我们的建议。包括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功能定位、组织模式选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对证券公司风险的监测与管理、投资者教育、投资者维权代理以及保护基金绩效考核等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项具体模式选择我们都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在第六章里主要对前面我们提出的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理想模式与现实的差距进行了分析,并针对这些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提出了完善我国投资者保护基金建设的政策建议。

  目录

  第一章导论 5

  1 证券投资者保护问题的由来 5

  2 证券投资者保护的目的和意义 6

  2.1 可以创造公平交易环境 6

  2.2 可以树立投资者信心,构建和谐证券市场 7

  2.3 可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7

  3 本课题研究的对象、研究思路和方法 8

  3.1 研究对象 8

  3.2 研究思路 8

  3.3 研究方法 8

  4 进行本课题研究的迫切性和现实意义 9

  4.1 关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阶段(转轨时期)的论述 9

  4.2 转轨时期进行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研究的迫切性和现实意义 10

  第二章证券投资者保护理论研究与相关文献综述 12

  1 关于投资者保护的理论 12

  1.1 契约理论 12

  1.2 法律理论 13

  2 国内外证券投资者保护相关文献综述 14

  第三章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6

  1 我国证券市场转轨时期证券投资者权益损害现状 16

  1.1 上市公司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侵害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和其作为股东的管理参与权 16

  1.2 证券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产等侵害投资者财产所有权 17

  1.3 证券中介机构违反诚信原则、未勤勉尽责甚至误导投资者,侵害证券投资者知情权 19

  1.4 机构投资者、市场主力等操纵市场,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公平交易权 20

  1.5 侵害证券投资者权益之典型案例及其对投资者的损害程度实证 21

  2 我国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法规现状以及保护实证研究 23

  2.1 我国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现状 23

  2.2 现有法律框架下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的实证分析 27

  3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31

  3.1 在法律、法规、保护机制上,缺少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法律和专门机构、保护措施有限 31

  3.2 侵权主体对投资者保护的认识不够,漠视投资者权益或违规成本太低 32

  3.3 投资者本身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维权力度不够 33

  3.4 对投资者侵害行为的处罚以行政、刑事制裁为主,民事救济不够,对投资者保护有限 34

  3.5 对投资者的保护实践落后于法律规定和政策宣传 35

  3.6 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困难,事前、事中保护失效,仅限于有限的事后救济 35

  3.7 对机构投资者(尤其是私墓基金)缺乏有效监管,使其成为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主要力量之一 36

  3.8 企业造孽,政府买单,保护资金并非取之市场,用之于市场 37

  第四章海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模式比较及其启示 38

  1 海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建立的背景以及法律依据 38

  1.1 美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诞生的背景 39

  1.2 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投资者保护法律依据 39

  2 海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组织模式 41

  3 海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资金募集 43

  4 海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运用 46

  5 海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运作效果 49

  第五章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模式研究 53

  1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功能定位 53

  1.1 功能之一----树立投资者信心,稳定证券市场 53

  1.2 功能之二----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54

  1.3 功能之三---证券投资者教育 54

  1.4 功能之四---证券投资者赔偿 55

  1.5 功能之五---投资者维权代理 55

  1.6 功能之六----证券公司风险监控与处置 55

  2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组织结构模式的选择 56

  2.1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组织结构图 56

  2.2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业务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57

  2.3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公司治理结构 59

  3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资金的运作模式 60

  3.1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筹集 60

  3.2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资金的运用模式 64

  4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式 67

  4.1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对证券公司风险的日常监测—搭建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监测、管理平台 67

  4.2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对“高危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 67

  5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投资者保护教育 68

  6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维权代理 69

  7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监管与监督 70

  第六章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理想模式与现实的差距以及完善投资者保护基金建设的政策建议 72

  1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理想模式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72

  1.1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72

  1.2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定位不够准确 73

  1.3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功能不够完善, 73

  1.4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资金来源不足 74

  1.5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 74

  2 完善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75

  2.1 加紧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立法以及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75

  2.2 适当调整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功能定位,逐步拓展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功能 77

  2.3 妥善解决证券市场转轨时期“高危券商”处置资金,拓展基金经常性资金来源 77

  2.4 理清政策性支付功能与公司化职能,完善保护基金公司治理结构 78

  3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未来的发展展望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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