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投保产品 投保案例 知识类

[知识类]非法证券委托理财特征

 作者:dengzk  时间:2011-11-10 11:45

  随着国家刺激经济计划稳步推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内证券市场日渐升温,市场交易活跃,投资者信心增强。但与此同时,非法证券委托理财等违法犯罪活动频繁出现,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侵害了合法机构利益,造成众多投资者损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对此,证监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制止,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监管部门曝光非法机构和非法网站黑名单600余个,查处非法证券委托理财等案件60余起,对净化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日前,海南证监局组织辖区内23家证券营业部在海口市南亚广场开展“防范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和非法证券委托理财”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拉开“防范非法证券活动风险投资者教育宣传月活动”序幕,以此引导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良好环境。

  为了防止更多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将常见的非法证券委托理财活动予以介绍,希望投资者在了解相关规则、充分认识风险的基础上谨慎、理性地参与证券市场投资,尽量规避陷阱,有效防范风险。

  一、委托理财和非法证券委托理财的区别

  委托理财是近年来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出现的一个新概念,简单地说,委托理财就是委托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产委托给专业机构管理,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投资类别和方向自主进行投资,由此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归于委托人的一种合同安排。

  非法证券委托理财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证监会批准,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公众媒体招揽客户,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经营活动。通常采用公告、短信、电话、说明会、联谊会、推荐会、朋友介绍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

  非法委托理财往往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委托理财的主体并不具备法定理财资质。这些机构大多以“投资顾问公司”、“咨询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原始股”、“海外上市”等为名,但事实上并未取得证监会的营业核准,属于非法经营。二是在作案手法上,均以确保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客户成为会员,收取高额服务费和投资款。

  二、非法证券委托理财机构或个人主要使用的手法

  1、以代客操盘的名义骗取客户资金。一些不法机构或个人冒充知名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使用与知名证券经营机构相似的名称,通过设立网站或电话营销,以实施操盘工程或“做庄”计划等为名招收会员,诱使投资者上当,接受其证券委托理财服务。

  2、以约定盈利分成的方式从事代客操盘。一些不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或电话、短信等公开招揽客户,宣称可以提供一对一指导和代客操盘,以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保证本金安全为诱饵,获取客户账户交易密码代理操作股票账户,或者由客户将资金汇到指定账户直接由其统一操作,双方约定收益按一定比例分红。投资者将资金打入其账户后,不法机构或个人往往宣称其投资已获利,并提供虚假的盈利对账单诱使客户不断汇款。一旦客户要求分红或者退款,不法机构或个人往往以各种理由推托,最后玩“失踪”。

  三、投资者应当如何防范非法证券委托理财陷阱

  1、认清非法理财的本质和危害,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自觉抵制不当利益诱惑

  2、接受证券理财服务应选择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机构进行,不要盲目轻信所谓的“专业公司”,拒绝接受“利润分成”、“全权委托”。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提醒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在监管部门积极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同时,希望投资者明辨真伪,对各类虚假宣传信息保持高度警惕,不断提高识别能力,远离非法证券委托理财等活动,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选自2009年12月29日《海口晚报》,万和证券 评论员徐文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