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投保产品 投保案例 知识类

[知识类]防范假冒券商网站 提高网络交易安全意识

 作者:caozhong  时间:2010-01-18 10:20

  防范假冒券商网站 提高网络交易安全意识

  防范假冒券商网站 提高网络交易安全意识

  近期,利用互联网络,冒用证券公司名义设立假冒网站,非法开展证券投资咨询的现象时有发生。此类违法行为,主要针对缺乏证券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急于炒股求财的个人投资者,隐蔽性强、危害性大,需要广大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防范和警惕。

  此类违法行为的三大手段

  一是伪装,打消顾虑。这些假冒网站基本盗用正规证券公司的名称、标志、主要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诱使投资者相信其是合法机构的正式网站。有的编造“315证券局认证站点”等标识,骗取投资者信任;更有甚者,利用知名搜索引擎的赞助商链接和关联度点击习惯,诱使投资者在不经意间,误以为正在访问合法证券公司的网站。

  二是利诱,套取现金。这些假冒网站的内容,多为吸收会员推荐股票、代客炒股委托理财,经常使用“专业机构”、“私募财团”、“内幕消息”、“保证盈利”、“天天涨停”等蛊惑性词语,诱使投资者相信有利可图,进而将所谓的“会费”、“保证费”等现金汇至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中。

  三是躲避,阻碍调查。一般而言,投资者多是通过这些假冒网站留下的“热线电话”进行联系,如提出上门拜访,接听电话的“专业人员”便会迅速结束通话,千方百计规避调查。这些公布的号码很可能是虚拟的,绑定多个手机或座机,在不同的地方使用;公布的公司地址也多是虚假的;相关网站更有可能租用国外的服务器,等等。这些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防止上当受骗的四大要领

  第一,树立正确投资观念。证券投资具有风险。投资者在入市前就应学习并掌握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和运作规律,并且需要判断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是否与投资品种的风险等级相适应。证券市场上没有包赚不赔的建议,也没有永远准确的预测。投资者绝对不能仅仅依靠证券咨询,必须学会独立思考,做出自己的独立投资决断,树立价值投资的正确理念。

  第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根据《证券法》规定,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资格;在业务运行中,禁止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不得以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为依据向客户或投资者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不得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收益等。投资者在接受相关证券服务前,可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全国各地经批准的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核实机构是否属于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并可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的注册证券从业人员查询栏目,核实从业人员姓名、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编号以及执业机构名称。即使访问到假冒证券公司网站,也可从“内幕消息”、“保证盈利”等宣传词语,公布个人汇款账号等行为,判断出其涉嫌非法证券经营,应当立刻提高警惕。

  第三,掌握必要的网络安全知识。比如,域名是网站的基本标识。假冒的证券公司网站虽然与正规网站名称相同,但域名可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有的假网站域名是毫无意义的数字或字母的组合;有得则采取偷梁换柱、画蛇添足等方式在合法机构网站域名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或数字,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对此,建议广大投资者牢记开户证券公司、存管银行等常用网站域名,直接在地址栏输入后进入,尽量不要使用搜索引擎链接访问。

  第四,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投资者如发现可疑的证券网站,可向有关证券经营机构的客户服务中心反映和咨询。如发现假冒网站从事非法证券咨询或从事非法证券代理买卖,应立即向相关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监管机构举报。如发现咨询机构或从业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则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公安、工商等部门)举报。对涉及自身权益的投诉,投资者应采用实名书面投诉形式,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被投诉对象的名称、具体当事人,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的投诉要求,并应同时提供投诉人利益受到侵害的全部证据或其他有关资料。这样,一方面可节约调查取证时间,减少调查取证难度,避免一些关键证据的灭失;另一方面,也便于相关部门快速受理、及时调查,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在查询相关信息时,请投资者记住下列网站域名:

  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

  中国证券业协会:http://www.sac.net.cn

  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网:

  http://www.sipf.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