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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下的美国证券投资者与存款人保护制度

来源:保护基金  作者:xiabing  时间:2010-02-08 14:53

  1969-1970年,美国股票市场暴跌,证券公司爆发“后台清算作业危机”(BackOfficeCrisis),导致证券公司大规模破产风波。为维护证券投资者信心,美国国会以罕见的速度通过《1970年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案》(简称“SIPA”),成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简称“SIPC”)。根据SIPA第78ccc条(a)、(b)款,SIPC为会员制非营利公司,具备非营利性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具体职责有两项:一是SIPC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包括SIPC基金的筹集、支出(主要用于营业费用和对清算程序的预付费);二是在证券公司可能无法清偿投资者资产时,启动证券公司的清算程序或直接支付程序,包括认定其会员是否能履行对其客户的义务、客户账户的转移、客户财产的分配以及SIPC基金的预付和支付。

    金融危机下的美国证券投资者与存款人保护制度.pdf

附件1:美国存款保险制的历史沿革与最新进展.pdf

附件2:关于美国伯纳德.麦道夫证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事的跟踪报告.pdf

附件3:关于美国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破产清算一事的报告(201001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