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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重组 “壳资源”风光不再(10月24日)

 作者:yuankui  时间:2014-10-24 14:35

媒体观察(10月24日)

    

日前,被称为最严厉退市制度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并将于1116日起正式施行。《意见》对于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严格执行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完善与退市相关的配套制度安排,以及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业内分析认为,退市制度的明确对于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来说是重大利好。证监会此次公布的《意见》体现着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原则,并不断强调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出台,短期或激发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热潮。

问题1投资者将如何维权?

记者发现,此次《意见》逐项列举了因为收购、回购、吸收合并以及其他市场活动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引发的7种主动退市情形。在实施程序、配套措施等方面也设立了有别于强制被动退市的制度安排。

分析指出,此举不仅利于建设更加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同时,与今年74日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退市意见在内部决策程序上还加入了并须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发达国家经验,主动退市过程中容易伤害到中小投资者权益。

与此同时,《意见》在明确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方面备受外界关注。新规要求,一旦因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作出暂停交易,原则上一年内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推行注册制的本质是实现证券市场的市场化,而退市环节则是其中重要一环,其建设过程中需遵循监管者由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的角色转换。而监管的核心是上市公司的依法信息披露,即在市场化的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法制化建设。

因此,此次《退市意见》明确,出现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将遭强制驱逐,可以确保在注册制放开后,约束上市公司的欺诈行为,从而维持股市的健康发行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从目前情况来看,近年来陆续有公司因重大事项违规而被监管部门处罚,随后引发了投资者集体维权诉讼的案例。但如果有上市公司因违法而直接被强制退市,投资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市场人士认为,如果此类情况发生后,投资者依旧可以维权,不会因公司被强制退市而受到影响。而且,投资者也要学会自我保护,尤其是用脚投票,比如充分利用退市过程中的投票权,关注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提示等。

问题2 壳资源将何去何从?

对于退市新规的出台,市场普遍认为,这或将会引发短期兼并重组热潮。也就是说,以往通过借壳、重组的方式上市,以规避正常上市审查或意图缩短时间的途径或将行不通。

7月股市掀起一波反弹攻势以来,围绕着经济转型、资产注入等为核心的并购重组主题,成为了增量资金博弈的核心战场。从8月份以来,市场一度炒作绩差股和壳资源。市场人士分析称,从短期来看,《意见》的推出,会让短期围绕绩差股、ST重组股进行炒作的热情减退。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1月至今,两市有近63家公司正在进行买壳上市的重组事项。其中,有26家公司的买壳上市已经完成,还有27家公司处于董事会预案、证监会受理等进行状态中,其余公司则因各种原因停止实施、失败或终止。

从长期资本市场建设来看,此次退市制度的明确,无疑是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重大利好。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安尉认为,尤其将其与全国股转系统的建设、并购重组市场化建设、股市长期资金引入等制度安排结合在一起观察后,更能体现其在注册制的最终推出前的基石作用。从长期看,当中国经济在经济结构进一部调整,以及风险进一步释放后,这也将会为股市繁荣奠定较好的制度环境。

日前,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在其微博中也指出,随着退市制度的正式推出,中国股市渐渐迈向成熟,蓝筹股的春天已经来临,垃圾股的末日也已经到来。退市制度的推出,整个市场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问题3 哪些公司会成退市先锋?

《意见》于1116日正式实施,究竟哪些上市公司会成为首批退市者,这成为市场最为关注的焦点。

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沪深两市的风险警示股票(ST*ST类股票)共有50只。从2014年半年报的情况来看,上述50家企业中,仍然有31家今年上半年出现了亏损。其中,*ST超日、*ST仪化、*ST二重、*ST新材等8家企业的亏损金额都在1亿元以上。业内人士分析,一旦未来退市真正的实现常态化,这些企业有可能迅速面临被投资者抛弃的风险。

目前,两市已有退市预警的5家上市公司分别为*ST二重、*ST超日、*ST凤凰、*ST国恒和*ST武锅B。上述5家公司都因连续三年亏损而触发了暂停上市的财务指标。面对最严的退市制度,此5家公司无疑将面临巨大考验。此外,宝德股份、天龙光电和万福生科3只创业板个股也已发布了关于暂停上市风险的警示公告,这些公司都已站在了退市的悬崖边上。

另一方面,此番退市新规的亮点在于,监管层首次将重大违法条款纳入强制退市指标之中。事实上,在发展历程尚短和缺乏做空机制的A股市场当中,上市公司违法行为屡见不鲜,难上难退成为国内资本市场的一大特点。而此前欺诈上市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种情况也并不少见,如万福生科、绿大地等都是欺诈上市的典型。而一些已被立案调查,但尚未收到处罚决定的公司也亮起了红灯,究竟是否会成为重大违法而退市的首个案例,值得关注。

亮点 欺诈发行将被亮红牌

退市新规除保留《证券法》规定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亏损退市内容外,最大的亮点在于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类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我国股市长期存在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以及市场操纵等上市公司常见违法行为,因为没有明确处罚条例,所以没有对公司的上市地位形成威胁。沪深交易所上市规则虽有重大违法行为内容,但该规定长期形同虚设。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了市场公平的原则,影响投资者信心,成为影响A股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疾。由于会计造假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因此有上市公司愿意铤而走险的进行欺诈发行。

处罚力度太轻是长期以来造假者有恃无恐的重要原因,以南纺股份为例,2006年至2010年期间,南纺股份连续业绩造假,累计虚构利润3.44亿元,公司及12名责任人只被罚款153万元。此次新发布的《退市意见》明确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制度,以后再出现这类恶劣造假事件将可以适用新规,弥补了一项重大的制度缺憾,对于理顺退市制度,对股市走向市场化有着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