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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退市令”为垃圾股敲响丧钟

 作者:zhangy  时间:2012-07-04 11:49

  随着深交所近日正式发布《创业板上市规则》,酝酿已久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业内人士指出,退市制度的推出将直指业绩年年巨亏的上市公司,尤其是重点打击利用“借壳”、“重组”等手段恶意圈钱、破坏市场秩序的垃圾股。随着管理层加快对A股主板市场退市制度的改革,此前屡屡改旗易帜的垃圾股将在股市无处藏身。

  巨亏上市公司活得滋润

  退市制度作为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在海外众多成熟市场发挥着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起到“优胜劣汰”这一自然规律的退市制度,在A股市场却几乎“失灵”。自2001年4月PT水仙被终止上市以来,沪深两市迄今仅有75家公司退出市场,其中包括49家因连续亏损而退市的绩差公司,退市比例只占到全部2350只股票的3.1%。

  退市制度的形同虚设使许多业绩极差的上市公司赖在股市不走,活得很滋润。截至现在,已公布2011年报和2012年第一季报的公司中,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的A股共有126只,其中,每股净资产为负数的A股共有35只。每股净资产高于面值、但每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A股共有162只。这些垃圾股长期亏损或微利,基本上都丧失了盈利能力、分配能力及投资价值。

  “尤其是每股净资产为负数的35家公司属于严重资不抵债。”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对这些公司实施破产清算,并注销这些垃圾股公司的法人地位。

  改旗易帜“整容”保命

  那么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有这么多垃圾股都没有退市呢?

  “现行主板退市制度的最大缺陷和漏洞,就是单一的退市标准,极容易被人为操纵。”董登新认为,该退市标准要求垃圾股必须连续3年亏损才能暂停上市,而且必须连续4年亏损才能退市。由于净利润只是一个短期流量指标,很容易被人为操纵,因此,许多垃圾股经常采用“二一二”的亏损手法,即连续亏损两年后整出一个微利,然后再连续两年亏损,再整出一个微利,如此循环往复,就可以轻易地做到“永不退市”。

  此外,许多“名存实亡”的垃圾股通过改旗易帜的手段不断延续“永不退市”的神话。一些不具备在主板上市资格的公司盯上了这些壳资源,通过“买壳”和“换壳”,即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重组,以求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使得本来没有任何价值的垃圾股票由于“壳”的意义而股价飙升。由于这些公司股票有巨大的升值潜力,借壳上市过程中内幕交易频发,这也使得A股市场成为内幕交易的重灾区。

  “一些濒临退市公司的股价常因为种种重组传言一飞冲天,这甚至成为A股市场投机气氛浓厚的主要原因之一。”天相投资首席分析师仇彦英分析表示,正是因为此前在股市上市难度较大,使得上市公司的资格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上市公司本身及其大股东乃至地方政府,都会想方设法保住其上市地位。而对于大批等候上市的公司而言,通过并购重组“借壳”不失为上市的一条捷径。

  退市制度势在必行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表示,一些绩差股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已经为负数,丧失了基本价值,但市场上炒作重组题材现象依然经常可见。每年有二三百万的新股民进入市场,同时也有数以百万计的投资者损失惨重。这种情形绝不是监管机构所愿意看到的,我们必须如实地向社会公众报告。

  此次管理层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无疑是对垃圾股的重大打击。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微博)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不支持“借壳”,将大大促进A股市场的优胜劣汰,促进A股资源的新一轮优化配置,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抑制投机,使上市公司间“先进者得到奖励,绩差者得到惩罚”。这种赏罚分明的机制将会为A股市场带来一股轮番上进的积极之风。

  此外,如何完善退市制度也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认为,退市制度的出台必须要考虑两点:一是问责制度,即上市公司要对公司业绩及退市负全责;另一个是赔偿制度,一旦上市公司退市,投资者的利益必须得到保护,这也是为了防止有关上市公司假退市之名行圈钱之实,也是之前的制度所严重欠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