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山东墨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获赔110余万元。案件审理判决引起市场普遍关注和好评。这是通过诉讼机制提供投资者获取民事赔偿救济的成功案例,也告诫市场主体要遵守规则、敬畏法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投保基金公司主动提供支持、辅助审判,为高效率完成审理提供了帮助,在履行公益性组织支持诉讼,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自今年4月起,投保基金公司同济南中院针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积极交流协作,通过多种指数、交易行情数据的选取以及多时段的涨跌幅计算对比,就揭露日的选取、市场风险是否计入以及采用何种标准进行扣减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司法审判中的常见争议点进行了多样本测算。投保基金公司秉持公正、专业的态度以及对司法权威的尊重,确保为济南中院提供的专业咨询意见仅作客观性分析,不作结论性判断,根据法官提出的测算要求作出专业意见供法官参考。
8月6日,济南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参考了投保基金公司提供的有关投资者损失金额计算的专业意见,并就原、被告双方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认定的关键要件进行了详细阐述。此次投保基金公司为司法审理提供的技术支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以来证券市场普遍存在的诉讼难题、缩短了审理期限、节约了诉讼资源,切实服务了法官办案,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宗旨落到了实处。这将是投保基金公司和法院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为开展示范诉讼下的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投保基金公司的专业和技术优势源自其深入的研究及实践经验积累。在充分发挥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时期对投资者赔付的经验基础上,2013年开始,投保基金公司先后担任了万福生科、海联讯和欣泰电气三个虚假陈述案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的管理人,三单专项补偿基金中,便捷、高效地向3万余名投资者赔付5亿多元,效果显著,获得了市场和投资者的一致好评。在担任投资者赔付专项基金管理人的实践过程中,投保基金公司逐步探索开发了专门的投资者损失金额计算技术、构建了完善的工作机制、搭建了网络平台并储备了专业人才。适格投资者损失金额计算过程中采用的技术手段和优势,可以应用到司法审判领域以及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可为虚假陈述等证券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2016年6月,投保基金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确定为首批八家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试点调解组织之一。这是对投保基金公司担任虚假陈述案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管理人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其致力于探索投资者保护创新机制的激励。为使公司特有的专业和技术优势能够更好地服务和支持司法审判工作,投保基金公司积极同各地人民法院开展座谈交流,主动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司法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积极做好示范诉讼下的调解工作。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投保基金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具体要求,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等机构建立对接机制,为司法审理提供技术支持并积极推动示范判决下的调解机制,努力在预防和化解证券期货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证券纠纷有效解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投保基金公司将继续紧密围绕证监会中心任务,进一步提升“支持监管、辅助监管、服务监管”的能力,在证券纠纷调解工作中,秉持“权威、公平、高效”的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建立、健全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形成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为有效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