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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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

关于第二阶段赔付资金确认和划付的实施公告


重要提示:

1、作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管理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9日在官方网站(http://www.sipf.com.cn)“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专栏(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专栏”),于2017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刊登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关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管理人公告》(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告》”),披露了专项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支付赔付资金的基本流程等事项,并成立了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以下简称“赔付工作组”)负责执行专项基金日常事务。2017年6月16日,赔付工作组发布了《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关于赔付资金确认和划付的实施公告》(以下简称《实施公告》),公布了赔付信息查询、适格投资者申报、赔付资金划付的详细流程及后续赔付工作安排。2017年8月9日,投保基金公司发布《关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阶段性公告》,公布了专项基金第一阶段赔付工作情况。欣泰电气已于2017年8月28日终止上市,现根据工作计划,公告专项基金第二阶段赔付工作的详细流程。

2、专项基金第二阶段赔付包括:

(1)在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申购欣泰电气新股,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日仍持有欣泰电气新股的适格投资者,根据该部分适格投资者在欣泰电气股票退市整理期卖出新股或退市时仍持有新股情况,进行赔付;

(2)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日仍持有属于赔付范围的欣泰电气股票,并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已有效申报的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计算和划付二次赔付金额;

(3)可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申报赔付但未进行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在专项基金第二阶段补充申报赔付。

3、赔付资金确认和划付将通过适格投资者获得赔付金额信息、适格投资者手工申报、适格投资者获得赔付资金三步实施。

适格投资者获得赔付金额信息是指适格投资者通过专项基金专栏注册查询,获知其赔付金额;

适格投资者手工申报是指适格投资者通过手工申报方式提交赔付申报材料,发出确认赔付金额的有效申报指令;

适格投资者获得赔付资金是指赔付工作组统计核实完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名单和赔付金额,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赔付资金代付到适格投资者所属的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由结算参与人将赔付资金划付到适格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

4、适格投资者获得赔付资金,必须完成有效申报。适格投资者进行申报前应认真阅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基金设立公告》”)、《管理人公告》及其附件《和解承诺函》,以及专项基金专栏公布的有关文件,并确保已经理解相关文件的各项条款及其内容的含义。

5、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日仍持有属于赔付范围的欣泰电气股票的,并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已有效申报的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将根据该部分适格投资者有效申报直接计算和划付二次赔付金额,无须再次申报。


一、赔付方案

关于本次赔付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赔付对象、赔付金额计算方法等)的详细情况,请查询在专项基金专栏(https://zxjj.sipf.com.cn/xtdq)、《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刊登的《基金设立公告》和《管理人公告》等相关文件,也可通过拨打专项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188-8399进行咨询。

二、专项基金第二阶段赔付资金发放实施安排

在专项基金第二阶段,对接受专项基金的赔付、愿意与兴业证券达成和解的适格投资者的赔付资金确认及发放,分适格投资者了解赔付金额信息、适格投资者手工申报、适格投资者获得赔付资金三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格投资者了解赔付信息

自2017年9月15日起,专项基金专栏(https://zxjj.sipf.com.cn/xtdq)开放专项基金第二阶段适格投资者的注册及赔付金额查询功能。适格投资者按照专项基金专栏提示及要求完成注册并登录后,可查询其赔付金额及计算方法。已经在专项基金专栏注册的适格投资者,可凭原注册的账号直接登录查询其赔付金额及计算方法。

(二)适格投资者手工申报

专项基金第二阶段,适格投资者同意接受专项基金赔付,均通过手工方式申报。

1、手工申报时间

适格投资者需于2017年10月20日前向赔付工作组提交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材料要求,请登录专项基金专栏(https://zxjj.sipf.com.cn/xtdq)查询。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4层,邮编:350003,收件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

2、手工申报规则

2.1对于在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申购欣泰电气新股,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日仍持有新股的适格投资者,根据该部分适格投资者在欣泰电气股票退市整理期间卖出新股或欣泰电气股票退市时持有新股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规则计算赔付金额,单独进行赔付申报:

(1)在退市整理期间已卖出欣泰电气新股,按发行价格(除权后价格)与实际卖出平均价格的差额计算赔付金额,进行赔付申报。

(2)退市整理期间未卖出欣泰电气新股,在退市时仍持有欣泰电气新股,

①适格投资者选择保留新股的,按发行价格(除权后价格)与欣泰电气股票退市价格的差额计算赔付金额,进行赔付申报。

②适格投资者选择不保留新股的,按发行价格(除权后价格)计算赔付金额,进行赔付申报。适格投资者应将退市时仍持有的新股过户给基金出资人兴业证券,按要求签署股份过户文件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2.2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日仍持有属于赔付范围的欣泰电气股票,并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已有效申报的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根据该部分适格投资者在退市整理期实际卖出属赔付范围的欣泰电气股票的价格或欣泰电气股票退市价格,直接计算二次赔付金额,不需要再次申报。

2.3可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申报赔付但未进行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在专项基金第二阶段可以通过手工申报方式提交赔付申报材料补充申报。该部分适格投资者应按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的赔付金额进行申报,如涉及二次赔付金额,将根据该部分适格投资者在退市整理期实际卖出属赔付范围的欣泰电气股票的价格或欣泰电气股票退市价格,直接计算二次赔付金额,不需要另行申报。

2.4赔付工作组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申报期截止日(2017年7月28日)后收到的赔付申报材料,将视为专项基金第二阶段的赔付申报。

3、申报结果查询

适格投资者可以在专项基金专栏(https://zxjj.sipf.com.cn/xtdq)查询申报结果。

4、申报注意事项

(1)赔付申报不能撤销。

(2)申报期间,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其任一深市A股普通证券账户,选择任一证券公司进行申报,不论该深市A股普通证券账户是否存在属于专项基金赔付范围的对欣泰电气股票的交易。

(3)适格投资者赔付申报所填报的申报金额为通过专项基金专栏查询的赔付金额,金额不一致的赔付申报无效。

(三)适格投资者获得赔付资金

1、时间:2017年10月26日起

2、资金划付

赔付工作组统计已完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名单及赔付金额并生成资金划付明细数据,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赔付资金划付至适格投资者手工填报的有效申报的托管单元所属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适格投资者在申报后至赔付资金到账前,发生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销户的,应向原资金账户所在的证券公司查询。

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的二次赔付金额的划付,由赔付工作组统计需要进行二次赔付的适格投资者名单及赔付金额,生成资金划付明细数据,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与专项基金第一阶段相同的资金划付路径将赔付资金划付至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再由结算参与人将赔付资金划入适格投资者的原申报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适格投资者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申报后至二次赔付资金到账前,发生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销户的,应向原资金账户所在的证券公司查询。

3、到账查询

适格投资者应于2017年10月27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前对赔付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查询,若赔付资金未到账或到账金额与在专项基金专栏查询获知的赔付金额不一致,可以通过专项基金热线电话向赔付工作组提出核查请求。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事项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所在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通过如下方式联系赔付工作组:

1、投保基金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ipf.com.cn;

2、热线电话:4001888399,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邮箱:xtdqpfjj@vip.sina.com。

4、现场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4层,现场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专项基金专栏(https://zxjj.sipf.com.cn/xtdq)发布的相关公告,并严格按公告提示进行操作,以避免因未能在公告列明的期限内有效实施操作而带来的不利后果。



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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