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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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阶段性公告


重要提示:

1、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已于2017年8月3日将赔付金额划付至与专项基金出资人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指一级市场已卖出新股损失赔付和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的适格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中,专项基金对适格投资者的第一阶段赔付工作已基本完成。

2、在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申购欣泰电气新股,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时仍持有欣泰电气新股而存在亏损的适格投资者,可以在欣泰电气股票退市整理期卖出仍持有的新股,在欣泰电气股票退市后根据专项基金后续公告通过手工方式进行赔付申报。

3、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时仍持有属赔付范围的欣泰电气股票的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将在欣泰电气股票退市后计算二次赔付金额,并按第一阶段赔付资金划付方式划付二次赔付金额。

4、未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获得赔付的适格投资者,可以按照专项基金后续公告的要求,通过手工申报方式提交赔付申报材料。


作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管理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或“管理人”)已如期、顺利地完成一级市场已卖出新股损失赔付和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的适格投资者赔付金额的计算、适格投资者赔付申报确认、赔付金额的划付等工作,专项基金对适格投资者的第一阶段赔付基本完成,现将专项基金第一阶段赔付情况及后续赔付安排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基金对适格投资者的赔付情况

截止2017年7月28日15时,完成有效申报、与专项基金出资人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人数为11,524人,占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4.49%,对适格投资者支付的赔付金额为236,858,909元,占应赔付总金额的99.18%,前述赔付金额已于2017年8月3日支付至适格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或适格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注:适格投资者总数不含仅持有新股一级市场适格投资者;总赔付金额不含一级市场适格投资者仍持有新股损失,及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仍持有属赔付范围欣泰电气股票的二次赔付金额。

二、后续赔付安排

1、根据专项基金相关公告,在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申购欣泰电气新股,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时仍持有欣泰电气新股而存在亏损的适格投资者,在欣泰电气股票退市后通过手工方式单独进行赔付申报。该部分适格投资者可以在欣泰电气股票退市整理期卖出仍持有的新股,并根据退市整理期间卖出新股或退市时持有新股情况,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付金额:

(1)在退市整理期间卖出欣泰电气新股的,将按发行价格(除权后价格)与实际卖出平均价格的差额,计算赔付金额。

(2)退市整理期间未卖出欣泰电气新股,在退市时仍持有欣泰电气新股的,适格投资者可以选择:

①按发行价格(除权后价格)与欣泰电气股票退市价格的差额计算赔付金额,保留退市时仍持有的新股。

②按发行价格(除权后价格)计算赔付金额,将退市时仍持有的新股过户给兴业证券。适格投资者需要根据专项基金后续公告签署股份过户文件和办理过户手续。

该部分适格投资者可以在欣泰电气股票退市后按照专项基金后续公告查询赔付金额,通过手工方式进行赔付申报。

2、根据专项基金相关公告,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时仍持有属赔付范围的欣泰电气股票的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在欣泰电气股票退市后计算二次赔付金额,并按第一阶段赔付资金划付方式划付二次赔付金额。

3、未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有效申报赔付的适格投资者,可以按照专项基金后续公告的要求,通过手工申报方式提交赔付申报材料。

后续赔付具体办理程序,敬请投资者关注专项基金后续公告。

三、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与客户服务联系方式

考虑到第一阶段赔付工作基本完成,暂停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现场接待。赔付工作组后续联系地址和现场接待安排,请关注专项基金后续公告。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如下方式咨询:

(1)投保基金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ipf.com.cn

(2)热线电话:4001888399,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邮箱:xtdqpfjj@vip.sina.com。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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