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IPO办法发布


    中国证监会3月 31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六章58条,与2008年3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增加了2条,修改了5条。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增加“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此外为强化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增加对创业板公司退市约束的原则性规定,在“信息披露”与“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章节中,规定了有关退市风险提示和交易所制定相关退市规则的要求。

  来源:331日《上海证券报》